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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民委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江永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3-08-28 17: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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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永县各事业单位及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

  根据省民委通知精神,在民族地区推荐2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参加省民委的选调统一考试,希望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通知本单位工作人员按时报名参选。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少数民族。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民族学、历史学类专业。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4、政治思想素质好,文字综合能力较强,形象气质较好。

  二、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于8月28日—9月20日,由相关单位向县民宗局推荐参考人选,并领取《省民委选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考试。被推荐人选在省民委统一参加考试(笔试),考试时带《省民委选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3、面试。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参加面试。

  4、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前四名者,由省民委组织差额考察。

  5、体检。组织拟调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6、党组决定。由省民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入人员,再进行公示,然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三、联系方式

  1、地 址:江永县人民政府A栋4012号县民宗局

  2、联系人:何振安

  3、电 话:5722467 手机:13874353015

  江永县民宗局

  2013年8月28日

来源:江永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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