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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实行月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和月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制度的通知

来源:江永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4-04-11 09: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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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群办发20141

 

关于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实行月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和月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单位和省、市驻江永相关单位党组织,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县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县委各督导组:

按照省委和市委督导组的有关要求,为了及时掌握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情况,加强对活动的督查指导,促进活动扎实开展,现就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实行月报告工作情况和月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1、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各单位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部署以及县领导深入基层指导工作情况;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各单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有效做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坚持标准进行整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的典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方面的典型;在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安排部署的创新和特色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活动等。

3、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的实际效果。各单位强化理论学习,切实解放思想,着力转变观念,形成发展共识,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实际效果;突出实践特色,注重联系实际,破解发展难题,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实际效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加强基层党建方面的实际效果;从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

二、报告方式

各单位每月的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邮箱jyqzlxhdb@163.com,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

三、情况通报

每月初以红头文件形式通报上个月各单位上报的信息数和采用数,对上报信息积极、报送信息数量多、质量高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上报信息不积极,不报信息或信息内容不实、应付了事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通报结果将作为检验活动成效、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实行月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和月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制度是反映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渠道,是市委督导组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掌握指导全县活动的重要方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同志为活动信息员,负责活动重要节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各项数据的汇总上报。

2.要注重质量。各单位每月至少上报一条总结本月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字数在1000字以上,内容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活动进展,既不能漏报、误报,也不能错报、假报,特别是要注重上报信息的内涵和价值,要突出主要工作和节点工作。各单位要注意发现和挖掘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及进宣传推介。

3.要严格把关。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审定上报内容,对每次汇报和报告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出现上报虚假信息的要追究上报人员的责任。要坚持按照时间要求上报工作情况,对一个月没有按要求报告工作情况或报告内容虚假、空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没有报告工作情况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到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

 

 

中共江永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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