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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货主、货运驾驶员和工矿企业的公开信

编辑:redcloud 2015-01-14 09: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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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货主、货运驾驶员和工矿企业:
近年来,广大驾驶员和货场经营者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在我县区的公路上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较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一是超限超载给公路带来了严重的损害,致使公路早期破坏,影响公路的使用寿命,同时,超限超载对桥涵运行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二是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严重影响安全。车辆严重超限,长时间超负荷工作,使车辆的行驶稳定性、刹车性能、转向可靠度降低,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三是超限超载运输降低了公路使用效率。由于超限车辆体大,走不快,影响后车通行,常常造成交通阻塞。
为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及货场经营行为,依据《公路法》、《公路保护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在我县公路上超限超载行驶的车辆进行整治: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超限超载行为加重处罚,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能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能超过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能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能超过50吨,六轴车辆以上车货总重不能超过55吨,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100%以上的车辆依法卸载或驳运;二是加强货物源头监管。对经营的砂石煤矿、水泥建材、货物转运场等货运超限超载源头单位进行监管、查处,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三是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四是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短途驳载、绕行等方式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五是打击暴力抗法和扰乱执法的行为。对不服从管理、强行闯关、堵塞道路、弃车、锁车门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我县将于2014121日至20151231日进行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希望广大货主、货运驾驶员和工矿企业经营者能够顾全大局,守法经营,理解和支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自觉做到上路车辆和出场车辆不超限超载,共同维护公路完好畅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欢迎你们对治超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46-5726193

江永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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