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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车站和电商街电子警察的公告

编辑:redcloud 2015-08-27 16:44:5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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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城市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文明出行,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在永明东路、永明中路、永回路、幸福路交叉路口(新车站),凤亭路与永阳路交叉路口(江永电商街),增设了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定于2015年9月10日正式投入使用。
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如下:
   1、机动车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
   2、机动车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3、机动车驾驶人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江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8月27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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