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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公告

来源:江永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5-10-02 0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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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公告

〔2015〕第38

   尹得安于201410至2015年9月江永县潇浦镇城皇庙东巷违法修建建筑物。经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立案调查,于2015年9月9日依法对其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江永住建拆[2015]第027号并送达,责令自行拆除其擅自修建的违法建筑物。尹得安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决定。2015年9月25日,江永县住建局依法对尹得安下达拆除催告书(江永住建催字[2015]第022号),要求尹得安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尹得安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尹得安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不自动履行拆除违法建筑义务,县政府将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江永县人民政府

一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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