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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永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的通报

来源:江永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2016-06-03 0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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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4月8日至5月9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对江永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5月30日向江永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巡视第八组在江永县巡视期间,先后听取了县委的全面工作汇报和相关专题汇报,同各级领导干部谈话279人次,对江永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法检”两长进行了民主测评,听取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汇报15次,查阅了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记录、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县委及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相关文件资料,到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等进行了走访调研,并进行了12次暗访,处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1589人件次(其中举报信件529件、举报电话短信38人次、群众来访1022人次),对反映的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了解。结合巡视工作,对2013年1月以来江永县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了问卷调查,查阅了相关资料,抽查了部分干部档案。对县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等单位的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延伸检查。

  2016年5月20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会议同意巡视组的报告,并对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反馈意见已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批准。根据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领导同志意见,现将巡视情况反馈如下。

  总的来看,江永县委领导班子在冯德校同志的带领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在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选人用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是,巡视也发现江永县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这次巡视,江永县委对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了一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松散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部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不经常。三是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存在以行政会代替党组(党委)会的问题。

  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中央颁布的党内法规条例的学习贯彻重视不够。

  二是少数党员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个别地方宗族势力影响基层组织建设、干扰换届选举问题比较突出。

  三、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比较严重,基层群众反映较强烈。巡视期间,全县组织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梳理排查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五大类112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组织处理18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二是少数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通过清理,已追缴土地出让金38万元。对3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对340人的问题正在抓紧甄别处理,并对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税费抓紧进行追缴。

  三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项目开发。通过清理,收缴土地出让金、税费、罚款共计92.31万元,对问题比较突出的54人正在抓紧甄别处理。

  四是少数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利益。

  五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六是一些党员干部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比较突出。巡视期间,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入股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反映比较大,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入股经商办企业谋利。

  七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问题比较多。尤其是扶贫专项资金虚报冒领、侵占私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问题严重。县里组织对2013年至2015年全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涵盖扶贫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行业及后盾单位扶贫等到村资金共检查了9个乡镇210个行政村,检查项目653个。交办查处问题20个,立案28件,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8人,正在办理11件。

  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问题比较突出。巡视期间,县委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组织了全面清退。

  九是奖励项目设置过多过滥、违规发放津补贴比较普遍。巡视期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组织清退,上缴财政。

  十是村级组织普遍存在招待费,群众意见比较大。县领导、县直部门和乡镇有关人员主动到村里退交招待费,实现对村级招待费清“零”。对2015年还有招待费且金额较大,群众意见较大的一些村干部进行了处理。

  十一是“三公经费”违规开支问题比较突出。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单位购买烟酒、礼品和土特产费用由个人清退,超过标准接待的费用由个人负担,全部清退上缴财政。

  十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2014年以来,江永县查处了3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典型案件,当事人均受到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

  四、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干部选任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存在违反干部任免程序的问题。二是干部选任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干部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格。

  2.“三超两乱”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消超任务依然比较重。

  3.存在违规设置领导职务配备干部的问题。存在职务名称设置不规范,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设置科级职务配备干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

  4.违规入编进人问题比较突出。

  5.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学习教育不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少数党政正职没有很好的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

  6.少数干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五、执行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一是有的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方面的问题和一些不廉洁行为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二是县直部门和乡镇落实“两个责任”压力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一些单位仍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看成主要是纪委(纪检组)的事,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满足于年初开个会、表个态、签个责任状,平时过问不多,抓得不实。三是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2.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3.文件多、会议多,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多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改变。

  4.少数单位工作纪律松弛,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

  六、执行群众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有49人因违反群众纪律被查处。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反映比较多。巡视期间,对问题严重的有关单位责任人,督促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查处。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比较突出。巡视期间,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大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力度的工作措施。

  三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据调查摸底,对一些被征地农民,没有按照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4]31号)要求实施社会保障工作。巡视期间,县委县政府积极进行整改,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研究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加大了社会保障费追缴力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正逐步解决。

  七、执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县共有85名国家公职人员因违反生活纪律被查处。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酒驾、醉驾的问题时有发生。

  八、向有关部门移交有关事项情况

  巡视期间,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违规违纪有关问题交办件、违规违纪类信访件共138件。截至5月18日,给予党纪处分31人,其中给予警告处分10人、严重警告处分13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开除党籍4人。给予政纪处分9人,其中行政警告2人、记过5人,降级2人;给予免职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61人。

  向县委组织部交办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线索115件,向县委组织部移交清理“吃空饷”不到位的问题19件,向县纪委移交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线索1件。

  向县委政法委移交涉法涉诉类信访件共78件,已办结72件,办结率92.3%。

  向县信访局移交反映个人诉求类信访件共283件,已办结257件,办结率90.8%。

  九、意见建议

  (一)要切实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要切实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分管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以政治纪律的落实带动其他各项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二)要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合格共产党员意识,要对照《党章》、《准则》找差距,时时用党章约束自己的言行,时刻把党的纪律规矩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

  (三)要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制定解决这些问题的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列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逐个问题集中攻坚,认真加以解决。

  (四)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五)继续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在工作日和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涉赌涉黄。

  (六)要继续加大基层反腐力度,重点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入开展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

  (七)要继续深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项目开发”、“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利益”、“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八)要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研究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管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2017年圆满完成精准脱贫任务。

  (九)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农村危房改造进展缓慢、对被征地农民没有按照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实施社会保障的问题,县里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十)要如期如质完成整改任务。县委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明确责任人,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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