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大市民朋友:
今年,是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攻坚之年,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入考评验收的关键阶段。为加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管理,县城管、交警、交通、房产等部门,从2016年12月2日开始,联合开展城区交通环境、市容市貌等综合整治行动,对机动车逆行、乱停、闯红灯,“黑的”非法营运、拉客,商铺、摊担占道经营、散放小广告,乱涂乱贴、乱搭乱建乱晒等不文明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治和处罚。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遵守公共道德,文明出行,文明经商,文明礼让,做文明有礼江永人。
特此公告。
江永县创文办
2016年12月2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