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有关部署要求,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强保障,经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现将有关纪律明确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到岗到位,确保防控指令传达畅通、及时,严禁推诿拖延、消极应付、擅离职守、临阵脱逃。
二、严格落实及时处置报告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完善应对方案、做好应急预案,落实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严禁虚报、瞒报、迟报。
三、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工作。公安机关、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单位要严格监管执法、主动出击,严肃查处拒绝或故意延迟诊治,故意造谣传谣,在药品、防控物资生产和流通环节搞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行为,严禁出现拒不受理信访举报、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四、严格落实物资保障。对疫情防控款物,要科学调度、及时发放,严禁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
五、严格落实舆论引导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加强舆论引导和有关政策措施、防护知识的宣传解读工作,严格疫情信息共享、公开审核制度,严禁擅自发布、夸大、捏造疫情信息。
六、严肃执纪问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擅离职守、失职失责以及贪污截留挪用疫情防控款物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查处;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疫情蔓延,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中共江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27日
作者:江永分站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