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官员“酒后猝死”,镇政府花75万元“摆平诉求”:近日,这起今年初发生在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沙坪镇的“酒后猝死”事件,因群众举报,引发公众轩然大波。
8月16日,乐昌市有关部门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赔偿协议”是镇政府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镇领导还擅自决策“动用财政资金”支付高额赔偿,一名镇主要领导“涉嫌严重受贿”……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2014,8,17“新华网”《广东乐昌又出“酒烈士”:75万元埋单公款如此好花?》
当看到报道中“仅今年以来,各地发生了多起陪喝酒致死悲剧:安徽祁门民警酒后摔倒致死、广西来宾副镇长醉死食堂、湖北恩施地税干部酒后猝死……”这样触目惊心的文字,当看到又一个“酒烈士”—— 副镇长黄宜宾“酒后猝死”后,其“后事”竟为“动用财政资金”堆成时,我想许多人的心中都会跳出一句十分熟悉的话来:摊上大事了!
一个好端端的副镇长,竟因一场宴请之后“突然猝死”,无疑于家族中倒了一棵“大树”,家属怎么可能接受?家族怎么可能罢休?所以“黄宜宾老家来了几十名亲属,围在沙坪镇政府数天”这样的事,要想不发生都不可能;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最终由镇党委书记彭仁学拍板决定‘75万元’的高额赔偿”的钱,是以“动用财政资金”这样的渠道来解决,干部群众怎么可能答应?正因为如此,于乐昌镇委镇政府而言,是“晦气来,推不开”惹上大祸了。但惹祸的仅仅在于“动作财政资金”75万元?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75万元堆成的“酒烈士”惹出多少祸?
设宴的,是“当地一位承包经营该镇水电站的老板”;赴宴的,是“沙坪镇全体班子成员”。说明啥?不有一句“商人无利不起早”?不就是报道中一些干部群从所说的“该老板与当地镇政府有业务承包等公务关系,属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按照党纪规定应当予以回避”?但令人奇怪的是,“当晚镇班子成员约10人应邀参加”,且“席间喝了酒”。由此不证明,这位老板很有“面子”?而于这个“面子”之中,谁敢说二者之间没有猫腻?谁敢说这不是惹下的大祸之一?如果顺着这个宴请认真查,谁敢说没有更大的大祸等着?
或许以那么多班子成员而言,宴请时间是在晚上,不属于工作时间喝酒;又或许在他们看来,这宴请的钱是老板出的,不属于“公款吃喝”,所以才一个个胆大放心起来。不但去了那么多班子成员,而且兴高采烈喝起酒来,并最终喝死了一个副镇长?如果不喝死人,这样的“喝酒”外人自然不得而知;哪怕酒后还有“动作”,不就一个“平安无事”的“神不知鬼不觉”?但世界上的事往往防不胜防,偏偏发生了一个“芝麻掉进针眼里”的事,偏偏死了人。就此一来,不成了天下尽知?就这样,“祸水”还会小?
有人或许会说,如果这钱不是“动用财政资金”,可能事儿不会闹得那么大。但于我看来,不管是“动用财政资金”也好,还是入局者大家来一个“AA制”(当然这是万万不可能的)凑钱赔偿了事也罢,事儿照样会闹得很大。正如报道中所说,“人一死问题就暴露了”。顶风八项规定是其一,因为请客者身份“特殊”、“让当晚赴宴的人都‘比较害怕’”是其二,当老百姓知道人竟是这样死的,不就是其三?就那么多因系素在,还能不惹上大祸?
细心的人一定会发现,报道中有这么一段话,“一位镇干部说,事情发生后,乐昌市委、市政府迅速派出维稳工作组赶赴沙坪镇指导处理;沙坪镇与死者家属达成高额赔偿协议,主要是想迅速‘平息家属诉求’,不想把事情闹大”。看着这样的文字,不有两个字非常剌耳——维稳?这样的事不说明,许多所谓的不稳定,不就是那些一直在做“维稳”工作的人自己闹出来的?他们惹了祸,还得让上级来为他们“擦屁股”——维稳?
还有一个啥大祸?不就是那个拍板“动用财政资金”75万元的“沙坪镇党委书记彭仁学还涉嫌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就是“韶关市纪检部门是到沙坪镇财政所查看账目后,在现场带走了彭仁学。韶关市纪委介绍,案情已初步查明,于8月1日对沙坪镇党委书记彭仁学立案调查,并于8月13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说明如果不因为此事的发生,这样的贪官还照样在我们的队伍中稳稳的在宝座上坐着,照样当他的官,说不定还会有提升?这不是此人连做梦都想不到的大祸?除了本人,谁敢说其他人早就想到了?
75万元堆成的“酒烈士”惹出多少祸?不说明牵出了权钱交易(我以为可以作如此推断)?不说明牵出了贪官本来面目?不说明牵出了造成不稳定的“始作俑者”有时究竟是谁?不说明牵出了顶风八顶规定的顽固性依旧?不说明牵出了滥用“财政资金”的大笔挥挥?呵呵,真可谓“动一发而牵全身”啊!而联想到那么多“人为酒死”,联想到一次次“人为酒死”之后的政府埋单,联想到有人竟欲将此作“因公牺牲”论,不得让许许多多干部群众“悲从中来”?
75万元堆成的“酒烈士”惹出多少祸?不全在了?后面还会不会有“下一个”?谁敢保证一定就没有了?真正的悲哀不正在此?杯具!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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