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整改工作方案
中共江永县委
(报审稿,2014年8月)
为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中共江永县委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参加兰考县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徐守盛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参加衡阳市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整改工作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解决“四风”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狠刹“四风”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不断提高县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水平,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加快推进小康江永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突出从严要求。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已查摆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打好解决突出问题攻坚战。
2.突出领导带头。明确“一把手”责任,通过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层层抓整改,以身作则发挥表率。
3.突出建章立制。制定制度建设计划,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4.突出开门整改。整改内容向社会公布,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效果让群众评判,使整改工作始终做到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
5.突出统筹兼顾。把整改工作与加快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一手抓教育实践活动,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整改总体目标和具体路径
(一)总体目标。分近期整改目标和中长期整改目标。
1.近期整改目标:紧紧围绕“四个大力发扬”,全面落实明确的各项整治任务,集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之风,遏制文山会海、下基层走马观花、工作重安排轻部署、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要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遏制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感情淡漠、干部作风漂浮的现象;要大力发扬开拓进取之风,坚决遏制贪图享受、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现象;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坚决遏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要通过整改,有效遏制“四风”,实现党风政风整体好转。
2.中长期整改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常态化制度,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二)具体路径。整改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开展回头看、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14年8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按照“六看”的要求,认真抓好县委常委班子等四大班子及县直单位的“回头看”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打牢整改落实基础;常委同志带头开展“回头看”,进一步修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着力在“查摆问题更厚实一些、触及思想更深刻一些、整改措施针对性更强一些”上下功夫,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此基础上,聚焦反对“四风”,制定和完善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着重整改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接地气等官僚主义问题,精神不振、进取意识减弱、讲究排场等享乐主义问题,铺张浪费、节庆泛滥、违规配车占房等奢靡之风问题。
2.集中整治、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9月前)。主要任务是:继续巩固深化前段边整边改成果;集中力量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战,尤其要抓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重点项目推进不快、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强力推进、形成声势、取得突破;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确定的制度建设任务,制订完善制度建设计划并抓好落实,成熟一个、出台一个;适时组织对乡镇场、县直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尤其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3.深化整改、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10月后)。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中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专项整治和整改范畴。深入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围绕持续推进整改、防止反复反弹、活动成果运用等方面,适时组织进行再评估和再次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三、查摆出的主要问题
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结合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省委、市委督导组反馈的意见,民主生活会上的意见,以及民主生活会后反馈的意见,县委常委会深入查摆、认真梳理,认为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对一些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言行不愿开展斗争,缺乏维护政党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彻底。有时坚持民主不到位,存在少数人的意见成为集体决议,有时坚持集中不到位,有的问题议而不决。三是执行政令畅通有差距。在具体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考虑本地利益的多,执行政策打折扣。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不正之风没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贯彻作风建设意识不强,落实规定不够自觉,态度不够明确,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督促检查力度不大,对个别环节监管缺位,少数部门和干部仍然存在违反作风规定的问题。三是整改落实不到位,文山会海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调查研究主动到边远地区和困难多、矛盾多的地方去的次数不多,个别同志没有做到轻车简从;新闻报道反映群众呼声少,不贴近群众;铺张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一是片面追求GDP,对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等能拉动GDP的项目特别重视,对社会治理、改善民生等方面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二是急功近利,一些重大决策没有充分结合本地实际,在发展与建设上没有与江永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搞了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为实现江永争先进位,在思考决策问题、部署相关工作上,出现了虚报浮夸的问题。三是把思路当政绩,工作务虚比较多,提出的发展思路更换比较频繁。四是执行力不强。不少工作抓不紧、抓不实,拧不紧“螺丝”。平时抓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落实少,重形式,轻实效,习惯“遥控指挥”,唱功好、做功差,导致很多的工作没有有效的推进。五是作风漂浮,不接地气。脚踏实地的氛围不浓,作风漂浮,在解决基层问题时不注重深入调研,没有重点解剖和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六是文件会议多。文风会风不严肃,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现象仍然存在。七是热衷检查、忙于评比。督促检查的方式方法不够科学,考核名目过多,没有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劲的作用。
2.官僚主义方面。一是责任意识不强,锐意进取的精神不足,有“为官不为”的问题。对党的原则坚持不好,有时奉行“好人主义”,对干部宽于管理,不愿意批评人。二是疏远群众,脱离基层。公仆意识不强,深入群众排忧解难少,与基层干部和群众交流少。三是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科学。坚持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执行不到位,有些决策缺乏调研论证,盲目决策,导致成为烂尾工程。四是干部监管缺位,选人用人机制不活。在干部监管上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导向不明、机制不活的问题,激励作用不明显。
3.享乐主义方面。一是思想空虚,个别同志理想信念有所动摇,精神上有所懈怠,缺乏为民奉献精神,相互攀比现象有所滋长。二是贪图享受,有的同志缺乏艰苦奋斗精神,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贪图享受思想日益滋长。三是安于现状,有的同志缺乏锐意进取精神,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只求工作正常推进,不求工作超常突破,缺乏勇闯一流的魄力和勇气。
4.奢靡之风方面。一是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报账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公款吃请、私费公报的现象。对铺张浪费监管不严,对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行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够。二是对用车用房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公车私用,超标准配车、配房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思想滑坡,对追求奢华现象遏制不力。少数干部没有真正从思想层面查改奢靡之风,个别地方还有变着法子公款吃喝,个别部门还有变着名义搭车收费,个别干部还有变着招数非法敛财。四是虚荣心严重,“讲排场、讲面子”思想仍然存在。在接待上级、外宾、客商时,为不影响江永形象,争取留个好印象,有时超标准接待,破格上好烟好酒,喝得满脸通红。到基层调研时,陪同人员多,遇到超标准接待被动接受多。五是纪律松弛,要求不严,班子成员中有的纪律观念淡薄,违规消费现象时有发生。
(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民本意识不强,对民生工程抓得不紧。注重抓大项目、大工程,对与民生相关的项目、小工程抓得不紧。城乡发展不均衡,城市投入多,农村投入少,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水平与群众的需求差距较大。二是监管滞后,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监督不力。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干部索拿卡要、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三是落实不到位,惠民实事执行有偏差。一些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执行走样,民生实事没有办好办实,研究部署多,任务下达多,措施出台多,但进度效果不理想。在落实惠民政策时,有的部门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好心办成了坏事,引发群众不满。
(五)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服务群众不到位,信访渠道不畅,群众办事不方便。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残疾人坐公交车免费政策落实得不好。二是部分基层组织服务跟不上群众需求,政务中心管理还不够规范,乡镇、村(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不大。三是基层组织服务能力不强,覆盖不广,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不健全,有的地方没有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员模范作用难以发挥。
四、整改主要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根据活动过程中梳理出的问题清单,重点抓好6个方面、56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整改措施
1.县委常委带头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带头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努力建设善为民务实清廉的坚强领导班子。定期开展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牵头,班子成员分别负责)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保证科学民主决策。对各级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经常分析和考核评估,及时加强教育和管理。(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牵头,班子成员分别负责)
3.中央、省委、市委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后,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或全委会议传达学习,并结合江永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牵头,班子成员分别负责)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法规制度,着力完善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牵头,班子成员分别负责)
(二)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整改措施
5.加强宣传教育。对县委常委会及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及县委六个严禁等相关规定的成果进行广泛宣传,消除思想障碍,纠正认识误区。大力挖掘和宣传一批好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干部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卢文庆同志负责)
6.加强监督检查。9月底前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及县委六个严禁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每月开展一次以上明查暗访,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一批违规违纪案件。(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俊善同志负责)
7.加大惩处力度。对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六个严禁的人和事,始终保持高压和严惩态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领导责任。(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俊善同志负责)
8.加强整改落实。县委常委班子带头转变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严格控制发文,压缩会议时间、规模和成本;带头轻车简从下基层进农村到项目工地面对面听取意见、解决难题;改进新闻报道,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的日常活动宣传少一些,将镜头对准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抓好从“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整改。(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牵头,班子成员分别负责)。
(三)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对形式主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9.把经济增长、财政增收、群众致富、事业发展、民生改善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生态立县,环保优先”理念,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大力发展绿色工业,决不要污染的GDP,做到“两个一律”:即冒烟的企业一律不要,影响环境的一律不要。(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牵头,班子成员分别负责)
10.坚持按规律办事,依规则办事,顺民意办事,不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建设项目。(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牵头,班子成员分别负责)
11.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制定完善五年发展规划,把规划与十二五规划相结合,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结合,与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相结合,与即将制订的十三五规划相结合,真抓实干,不盲干,不瞎干。(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同志牵头,班子成员分别负责)
12.把增强干部执行力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特色动作抓好抓实,8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的意见》。(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同志负责)
13.对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给予组织、纪律处分,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切实纠正不执行、乱执行、慢执行、软执行的问题。8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落实作风建设“六个严禁”的实施意见》(已出台)。(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俊善同志负责)
14.着力解决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8月底前把幸福桥断头路项目、市民广场建设项目、千灌公路建设项目、市场改造建设项目、县殡葬制度改革建设项目以及解决乱占乱建和非法买卖土地的问题等6个项目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实行重奖重罚。(已签订)(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同志牵头)
15.加强基层调研。继续实施县委常委联系乡镇、村(社区)制度,8月底前出台《关于加强县级领导基层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每位常委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少于3篇。(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小平同志负责)
16.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文件、简报、内部刊物,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8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精简简报和从严控制会议的实施意见》(已出台)(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小平同志负责)
17.完善检查评比。统筹安排各类全局性检查评比考核,对现有的各类评比检查考核进行梳理、整合,提高评比的公正性。8月底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已出台)(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小平同志负责)
二是对官僚主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18.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全面加强常委会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常委班子自身建设,8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负责)
19.8月底制定制定《领导干部实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办法规定,形成凭实绩用干部、以发展论英雄的选人用人导向。(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同志负责)
20.8月底前将县委领导班子分工向社会公开,今后每年年初公开一次。(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小平同志负责)
21.深入群众排忧解难,广泛开展机关与困难村、贫困户的结对共建、定点帮扶、对口扶持等活动,8月底前修改完善县领导联系乡镇、企业、学校等制度,带头开展“一村一警,三员联村”活动。(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同志负责)
22.县委每年10月中旬召开一次基层干部座谈会,听取基层干部意见建议,常委同志与联系乡镇领导、主管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3次以上。(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同志负责)
23.坚持民主决策。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8月底前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中发挥党委全委会作用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同志负责)
24.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才引进等有关规定和政策,坚决杜绝违规进人,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同志负责)
25.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考察等环节,8月底前制定出台《江永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记实台账》,试行明暗两线干部考察法,考准考实干部德才和工作实绩,破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用干部的问题。(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同志负责)
26. 加大干部交流力度,9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干部交流的暂行办法》和相关制度,有计划实施关键岗位干部交流、重要部门干部交流,使县直单位之间、县直单位与乡镇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干部交流常态化。(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同志负责)
27.严格执行财政预算,防止出现违反预算的现象,8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党政正职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同志负责)
三是对享乐主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28.以上甘棠廉政教育基地、县委中心组等为载体,定期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8月底前挖掘和宣传一批工作突出、为民奉献、锐意进取的先进典型,弘扬焦裕禄精神。(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卢文庆同志负责)
29.规范领导干部生活待遇。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医疗、秘书配备、用房、用车等方面待遇的规定和要求,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要求或提高待遇。每年定期开展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专项检查活动,对弄虚作假、乱发补贴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及时在全县通报。(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复权同志和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小平同志负责)
30.集中整治“庸、懒、散”,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8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落实作风建设“六个严禁”的实施意见》、《江永县严肃会纪会风规定》、《江永县领导干部请销假和报告制度》。(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俊善同志负责)
31.督促县级领导带头严格执行下基层规定,轻车简从,住宿、吃饭按规定交费,接受公务接待不准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负责)
32.8月底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江永”大讨论,组织党政干部到广西金秀、恭城,广东等学习考察,寻找差距,正视不足,增强工作动力。围绕打造“绿色工业、特香农业、品牌旅游、精美小城、满意民生”五大工作目标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路线路,时间表。(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负责)
33.督促县级领导加强对主管、分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调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重大工作以督办函的形式交办,办理情况每月通报一次。(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负责)
四是对奢靡之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34.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8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三公”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的意见》。(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复权同志负责)
35.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十条规定”,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8月底前修改完成《江永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小平同志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俊善同志负责)
36.8月底前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已完成)。(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小平同志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俊善同志负责)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8月底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小平同志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俊善同志负责)
37.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管理和接待标准,8月底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江永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已完成)。(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小平同志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俊善同志负责)
38.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8月底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规定》。(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俊善同志负责)
39.严格会议、培训、出差等经费审批管理,强化监督执行,8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俊善同志负责)
(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措施
40.围绕打造满意民生,增强民本意识,夯实基层基础,继续加大“五小水利”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实施农村人畜安全饮水项目,年底完成松柏、千家峒、兰溪三个瑶族乡和夏层铺镇供水工程建设任务,12月底完成最后7个行政村的水泥路建设问题。(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同志负责)
41.下大力气解决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8月底前出台《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的规定》。(由县委副书记张建坤同志负责)
42.大力引进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12月底完成兰溪等卫生院建设。(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卢文庆同志负责)
43.以抓放心食用油和米粉为带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对中小学校周边商店出售劣质食品的行为加大检查密度。(由县委副书记张建坤同志负责)
44.8月底前开展集中整治网吧、马路市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环境(已完成)。(由县委副书记张建坤同志负责)
45.抓好惠民利民政策措施落实,8月底前对2013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县政府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社保政策、扶贫政策等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特别是大病救助体制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基层、落到实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同志负责)
46.加快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瑶城市场等棚户区改造,8月底前制定出台《永州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同志负责)
(五)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整改措施
47.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大力开展“带案下访”活动、“化解信访积案百日大会战”活动,彻底做好息访息诉。8月底修订完成《关于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由县委副书记张建坤同志负责)
48.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前出台《关于在全县试行村干部坐班办公制度的意见》.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同志负责)
49.认真落实老年人和残疾人坐公交车免费政策,8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已完成)。(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负责)
50.改善政务中心办公条件,健全工作流程,8月底前出台《江永县政务服务管理规定》。(由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杨复权同志负责)
51.10月底前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民服务站(点)和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负责)
52.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基层软弱涣散组织整顿,8月底前制定出台《江永县2014-2020年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规划》。(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同志负责)
53.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9月中旬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同志负责)
54.加强村支两委干部队伍建设,解决结构不合理、能力不强、保障不力的问题,每年年底对村级班子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估。(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同志负责)
(六)推进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的措施和要求
55.狠抓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去年底,制定了《江永县集中整治“四风”专项活动方案》,今年初印发了《江永县“四风”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29项整治任务。今年7月,出台了《江永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9个方面47项整治项目,重点是:着眼于提高干部执行力,着力解决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 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着力解决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的问题; 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坚决遏制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之风,着力解决职务消费不规范的问题;着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匡正用人导向,着力解决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水平不高的问题;着眼加快推动一批事关民本民生、经济发展的项目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着眼营造良好城乡环境,提升城乡形象,着力解决城乡环境整治不力的问题;着眼创优发展环境,坚决遏制和打击侵害厂矿企业、基层群众利益行为,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着眼加快全县城乡教育事业发展,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严肃整治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56.狠抓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突出问题,县委常委会提出从纠“四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和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意见,按照“立、改、废”的原则,对各项规章制度在清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废止,着力建立完善一套长期管用的制度,形成制度成果。为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县委常委坚持“十个带头”,带头遵守反“四风”的各项制度,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各项规定,特别是在提升执行力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标杆。县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执行不到位并影响发展大局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维护制度的权威性(由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负责)。
五、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落实“十带头”,全面抓好班子自身建设。
1.认真学习,增强定力。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县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低于4次。
2.发扬民主,科学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原则,严格按制度、规则和程序办事,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禁违反程序、权限个人决策审定重大事项,严禁随意更改集体决定;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定脱离实际的指标,不出台未经充分调研论证的决策;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切实维护县委班子的团结和谐。
3.狠抓整改,公开践诺。坚持开门搞整改,找准找实“四风”问题,把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及时向群众公示;把群众评判作为整改落实的根本标准,对于群众提出的重点整改问题,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整改到人民群众满意为止。
4.端正导向,任人唯贤。严格执行干部政策,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不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凭关系用人,不请托说情,不封官许愿,不拉票跑官,真正做到公道正派、选贤任能,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
5.增进团结,形成合力。班子一把手要注重抓班子、带队伍,每年县委书记与常委会成员、常委会成员相互之间谈心交流不少于2次,巩固和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长期化。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增进内部沟通,强化内部监督,防止在权力行使、利益分配、沟通协调上产生分歧,自觉维护班子集体形象和权威。
6.律己修身,清正廉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收受任何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公款宴请,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不利用权力和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做到清白为官,堂正做人。
六、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整改工作主动权
1.突出一把手负总责。县委书记对县委常委班子整改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县委常委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有关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一把手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总责。
2.突出开门整改。把开门搞活动落实到整改工作中,让群众帮助和监督解决问题。把整改方案在县内主流媒体上公布,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开展民意调查,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补火,重新整改。
3.突出督促落实。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要联动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和日常调度,采取定期调度、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突出整改问责。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改,严格执行整改落实问责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正风肃纪,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纵容。
5.突出典型示范。对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过程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活动的不断深入。
附件:
1、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2、江永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附件1
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提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第一批活动单位整改措施向县及基层单位的传导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末梢神经”,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整体好转,为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改目标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准”、“狠”、“韧”的要求,聚焦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坚决遏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之风,切实解决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的问题;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遏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四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努力使专项整治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全县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55项突出问题进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1、从严控制会议。抓好《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省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的落实,抓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牵头领导:陈小平
牵头部门:县委办公室
负责人:唐梦琳
配合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财政局
时限要求:2014年8月底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在前段精简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的基础上,抓好《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的落实,对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防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现象反弹。同时,督促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办好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
牵头领导:陈小平
牵头部门:县委办公室
负责人:陈德义、唐梦琳
配合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宣传部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面清理县本级和县直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对全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制定出台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各项表彰奖励标准,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
牵头领导:杨复权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陈德义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委、县民政局、县审计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切实规范县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党委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县委常委会决定;政府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牵头领导:陈小平
牵头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唐梦琳,周国辉
时限要求:2014年8月10日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权力寻租行为。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宋飞云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搞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
牵头领导:卢文庆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负责人:谭峻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7、切实整治“庸懒散”。扎实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从事打牌、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上街买菜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制度。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宋飞云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工委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8、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规定,全面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采取自查自纠、复核检查等措施,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牵头领导:杨健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负责人:何笑李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
9、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按照《关于全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永办发〔2013〕17号)的要求,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等各阶段工作,从严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牵头领导:杨健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负责人:欧阳健全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10、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县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县直部门股室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宋飞云
配合部门: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
时限要求:2014年8月10日
11、精简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做好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后续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推进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委办
负责人:宋飞云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政府法制办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12、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宋飞云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优化办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13.整治公款送礼。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财务。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节日明查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和江平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直属机关工委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14、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2〕17号)、《关于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江永办发〔2013〕9号)、《江永县关于规范接待工作有关事项的规定》(江永办发〔2013〕20号)等文件的落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继续开展明查暗访,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和江平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县政府接待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15、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文艺晚会、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牵头领导:卢文庆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负责人:谭峻
配合部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广新局、县电视台、县文联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16、坚决纠正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开展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宋飞云
配合部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旅游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17、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湘办发〔2012〕14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车,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和江平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限要求:2014年8月底
18、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落实,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牵头领导:陈小平
牵头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陈德义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限要求:2014年7月底
19、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的落实,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并通报检查整改情况。
牵头领导:杨复权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陈德义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限要求:2014年7月底
20、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按照《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各类社会组织兼职的意见》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各类协会兼职的,进行清理和规范。
牵头领导:杨健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负责人:欧阳健全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民政局
时限要求:2014年7月底
21、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严格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13〕46号),严肃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领导:杨复权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负责人:周海鹰
配合部门:县审计局,县监察局
时限要求:2014年8月底
22、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牵头领导:杨复权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负责人:周海鹰
配合部门:县审计局、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接待科
时限要求:2014年8月底
23、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精神,坚持因事定人,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数量和规模,严格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加强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和江平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旅游局
时限要求:2014年8月底
24、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
负责人:肖胜平
时限要求:2014年8月底
25、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防止和杜绝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
牵头领导:杨复权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陈德义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经信委
时限要求:2014年8月10日
26、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牵头领导:杨健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负责人:欧阳健全
配合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
时限要求:2014年8月
27、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牵头领导:秦远林
牵头部门: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人:杨建文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拆迁办
时限要求:2014年9月
28、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牵头领导:陈小平
牵头部门:县经管局
负责人:黄世文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农办、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移民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29、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规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中各种收费、罚款、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依法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努力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杨诚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
负责人:周利胤
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30、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忽视安全、违规许可、执法不严以及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
牵头领导:杨健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
负责人:黄朝喜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局、县水务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31、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建立江永县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牵头领导:卢文庆
牵头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陈彦群
配合部门: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32、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坚决纠正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牵头领导:张建坤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负责人:李满胜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33、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解决人员编制、人事聘任、职称评审申报等方面的问题;着力解决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申报、科研经费使用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
牵头领导:张建坤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负责人:黄怀海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34、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整治医疗机构乱收费,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牵头领导:卢文庆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负责人:周盛初
配合部门:县物价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35、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要进一步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的现象;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执法监督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宋飞云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审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36、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明查暗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的问题;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问题;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宋飞云
配合部门: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优化办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37、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在全县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坚决查处惠农政策落实中违规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舞弊,错保漏保,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民补贴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行为;坚决查处乡镇干部在征地拆迁、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加大对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牵头领导:陈小平
牵头部门:县经管局
负责人:黄世文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移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38、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的问题;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杨复权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负责人:周海鹰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国土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39、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进行暗访督查和专项清理。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指名道姓的通报和曝光。同时,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切实解决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和江平
配合部门: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县城管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40、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加强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建立,实行权力分解和过程控制,加强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问题的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堵塞滥用权力和徇私渎职的漏洞。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案件责任倒查机制,明确执法过错的标准、纠错追责的主体和程序。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信访处理等方式,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问题的出现。
牵头领导:杨诚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
负责人:周利胤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41、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制定出台一批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办法。结合“疑难积案公开听证化解”活动,集中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实现全县“信访总量继续下降、集体上访明显减少、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下降50%以上”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集中梳理、逐级交办,逐案建立管理台账,严格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特别是近三年重复进京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信访积案,逐项建立由各级领导干部包案的责任制,确定办理进度时间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一批信访“钉子案”、“骨头案”。构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创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载体,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深入基层、主动服务群众,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牵头领导:张建坤
牵头部门:县信访局
负责人:徐弟旺
配合部门:县直各单位
时限要求:2014年9月
42、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通过建立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制度,抓好《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的贯彻落实。要畅通电话、信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组织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结婚、生日、乔迁等机会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的问题,坚决刹住变味的“人情风”和“宴请风”。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和江平
配合部门:县信访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43、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对宾馆、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的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赌博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请托人的钱物,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为赌博提供赌资、赌具和场所等行为,及时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同时,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入手,积极探索建立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现象的发生。
牵头领导:杨诚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负责人:刘建能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直属机关工委、县人社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
44、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加强对《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乡镇干部驻乡镇工作、值班住宿、走访恳谈等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加强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有关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规范和约束乡镇干部在位不在岗、有事找不到人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加大对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及时通报和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坚决予以严肃问责和组织调整,并将乡镇干部执行 “走读”情况,纳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另外,要加大对乡镇“五小设施建设”投入,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宋飞云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45、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机制。组织力量,集中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解决村级财务开支明细不清楚、做账不及时、公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村干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费用等乱收乱支、贪污挪用问题。对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清查,按照核实、处置、登记、公示、确认、审计、上报的程序,全面核清各村“三资”家底,明晰集体产权,建立符合要求的产权制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加快“三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
牵头领导:陈小平
牵头部门:县经管局
负责人:黄世文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纠风办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46、整治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和国土资源招拍挂突出问题。治理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和国土资源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中的突出问题,规范招标投标和招拍挂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和招拍挂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和出借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治理规范设计变更工作,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治理和规范政府采购中违反《政府采购法》,国土资源交易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市、县关于土地和矿产资源招拍挂政策规定的行为;严厉打击采取威胁等非法手段及其他黑恶势力干预和影响招标投标和招拍挂活动行为。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肖胜平
主体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部门: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开发办、县发改委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47、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城乡低保有关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重新审核认定城市低保,全面清查“关系保”“人情保”,坚决纠正“错保、漏保”,促进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牵头领导:杨复权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负责人:曾志峰
配合部门:县监察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48、整治培训中心腐败浪费。严肃查处超标准安排培训教育活动、安排与培训教育无关的宴请、借培训教育之名兴建楼堂馆所等行为;查处隐瞒、转移、转让、出卖培训中心资产或擅自变更产权登记;严禁打着“培训”和“教育”的旗号,建培训中心、豪华会所等。严格培训中心管理,借培训中心之名大搞腐败、奢侈,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
牵头领导:杨健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人:何笑李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49、整治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对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要查处一批典型案例,确保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牵头领导:杨复权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陈德义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限要求:2014年8月底
50、整治“裸官”问题。进一步加大“裸官”清理力度, 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不能担任重要部门主要领导等规定。
牵头领导:杨健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人:欧阳健全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编办、县公安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51、整治“吃空饷”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管理,深化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规范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财政供养人员底数,对已查实“吃空饷”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缴,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现象。
牵头领导:杨健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负责人:欧阳健全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
52、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查处一批收受“红包”及“购物卡”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等送的“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及“购物卡”;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送的“红包”及“购物卡”。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责任人:和江平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53、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把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的问题,纳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范围,完善培训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机构监管,查处度假式、游玩式培训等“变味”的培训,出重拳、下狠劲,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防止培训中腐败问题的产生。
牵头领导:杨健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人:何笑李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54、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要从严掌握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退出现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任职)的,应当按规定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经批准兼职的,不得取酬。清理工作完成后,如再发现党政领导干部有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的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杨健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负责人:欧阳健全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时限要求:2014年9月10日
55、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切实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对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请客送礼、拉票贿选,甚至采取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干扰选举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滥用权力、中饱私囊,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打白条”、耍赖账,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违规买卖集体土地、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实行“零容忍”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处理到位。对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作风霸道、欺压群众,甚至培植、扶持、幕后操纵涉黑涉恶势力团伙欺行霸市,侵占群众利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的,一律从重从快从严予以坚决打击。对迁就、包庇、纵容基层黑恶团伙成员的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牵头领导:蒋俊善
牵头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局
负责人:肖胜平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场
时限要求:2014年9月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1.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主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牵头协调解决专项整治的难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抓好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县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整治任务完成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坚持真督实导、从严把关。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督查、跟踪问效等方式,督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2.坚持开门整治。各单位各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请群众参与,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经过群众讨论。专项整治的内容、措施、时限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上公示,作出整改承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先进典型,惩处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甚至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3.强化正风肃纪。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管查处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责令重新整改并进行组织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加强教育、促其改进;对群众反映问题多、整改不到位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及时移交有关方面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要强化纪律监督、效能监察和专项审计,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在推进专项整治中的职能作用。
{Ky:PAGE}
附件2
江永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制度建设计划
为切实做好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贯彻《转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3号)精神,根据《中共江永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以制度机制固化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成果,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四风”。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六个严禁要求为切入点,紧扣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抓紧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通过对关键性制度的完善和突破,最大限度地堵塞滋生“四风”的漏洞。
(二)科学管用、简便易行。注重制度建设的实体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具体问题实际,加强调研论证,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能长期管用。
(三)有序衔接、系统整合。加强与中央和省、市委及有关部门已经下发和将要下发的有关制度衔接,防止和避免重复建制度。对同一领域、同一方面需要制定出台的制度尽量进行整合,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制定的联合制定,不合实情该废止的废止。不搞多头发文、重复发文,以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什么制度紧要就抓紧建立什么制度,切实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觉悟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形成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梳理已有制度。对建县以来从县级层面制定下发的规范性、制度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认真研究论证审核,逐一甄别哪些应该长期坚持、哪些需要修订完善、哪些应该取消废止,列出制度梳理清单,作出重申、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等相应处理。(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等)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结合中央部署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从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等七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经过前期调研,初步安排40项具体制度建设任务(任务计划、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见附表)。原则上要求制度建设要做到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实施一项。各项制度原则上应在今年9月中旬前制定出台;对需要与中央和省、市委即将出台制度对接的制度,待中央和省、市委相关制度文件印发后及时出台。同时,按照分级分层同步推进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单位对应中央和省、市、县委提出的制度建设任务,抓紧对已有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确定本单位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
(三)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信访受理等方式,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湘纪发〔2013〕12号)要求,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每年年底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考核奖惩,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由县委副书记张建坤,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小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蒋俊善同志负责牵头抓总,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抓落实。各牵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力量抓紧做好相关制度起草工作。
(二)坚持开门建制度。注重拓宽群众参与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经过群众讨论,确保制定出台的每一项制度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在县电视台、县新闻网、县红网手机报、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文件系列解读》专栏,及时公布制度建设成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定期调度、重点问题会商等制度,跟踪掌握进展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县委各督导组切实履行指导、把关职责,帮助指出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要求。9月中旬,将组织对制度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于制度建设缺项,不认真、不落实、应付了事的,返工重来。
附件:江永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表
中共江永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
江永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表
类别 |
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制度建设的 具体要求 |
制度建设计划(共40项) |
|||
序号 |
名 称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14项) |
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 |
1 |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
2014年8月底 |
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
2 |
贯彻落实《关于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中发挥党委全委会作用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
2014年8月底 |
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
||
3 |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 |
2014年8月底 |
县委办 |
||
4 |
江永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
2014年8月底 |
县纪委 |
||
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体系 |
5 |
关于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 |
2014年8月底 |
县委组织部 |
|
6 |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 |
2014年8月底 |
县委组织部 |
||
7 |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 |
2014年9月上旬 |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 |
||
8 |
江永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记实台账 |
2014年8月底 |
县委组织部 |
||
9 |
江永县人才强县工作意见 |
2014年9月中旬 |
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 |
||
完善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
10 |
江永县严肃会纪会风规定 |
江永办发[2014]20号 |
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 |
|
11 |
关于进一步规范评县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
2014年8月底 |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社局 |
||
12 |
关于精简简报和从严控制会议的实施意见 |
2014年8月底 |
县委办、县政府办 |
||
制定规范学会、协会管理规定 |
13 |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各类领导小组、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
2014年9月上旬 |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
|
14 |
江永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 |
2014年9月上旬 |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编委办 |
||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6项) |
建立健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 |
15 |
关于加强对党政正职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 |
市里《意见》印发后,适时出台 |
县审计局 |
16 |
江永县政务服务管理规定 |
2014年8月底 |
县政府办、县政务中心 |
||
17 |
江永县领导干部请销假和报告制度 |
江永办发[2014]21号 |
县纪委、县委办 |
||
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 |
18 |
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
市委《意见》印发后,适时出台 |
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
|
19 |
关于加强县级领导基层调研工作实施意见 |
2014年8月底 |
县委办、县政府办 |
||
20 |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 |
市里《意见》印发后,适时出台 |
县信访局 |
||
反对享乐主义方面(2项) |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制度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办公用房、医疗、秘书配备等方面的工作生活待遇 |
21 |
江永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
2014年8月底 |
县财政局 |
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细化接待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监督执行 |
22 |
关于印发《江永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14年8月底 |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 |
|
反对奢靡之风方面(6项) |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 |
23 |
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 |
2014年9月上旬 |
县纪委、县委办 |
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 |
24 |
关于加强“三公”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的意见 |
市里文件印发后,适时出台 |
县审计局 |
|
25 |
江永县县直单位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
县财政局 |
|||
26 |
江永县县直单位培训经费标准管理办法 |
县财政局 |
|||
27 |
江永县差旅费管理办法 |
县财政局 |
|||
28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规定 |
县财政局、旅游局 |
|||
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5项) |
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
29 |
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江永建设的实施意见 |
2014年9月中旬 |
县委政法委 |
30 |
江永县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2014年9月中旬 |
县教育局 |
||
31 |
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的规定 |
2014年8月底 |
县教育局 |
||
32 |
江永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 |
2014年9月上旬 |
县房产局 |
||
33 |
关于进一步加强偏远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2014年9月中旬 |
县教育局 |
||
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5项) |
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
34 |
江永县2014-2020年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规划 |
市里文件印发后,适时出台 |
县委组织部 |
35 |
关于在全县试行村干部坐班办公制度的意见 |
2014年8月底 |
县委组织部 |
||
36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14年9月上旬 |
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 |
||
37 |
江永县“一村一警,三员联村”工作实施方案 |
江永群组发[2014]14号 |
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 |
||
38 |
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联一帮二带三”活动成果的通知 |
江永群组发[2014]15号 |
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 |
||
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问题(2项) |
增强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健全完善执行力制度,营造执行力文化,发挥各级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的标杆作用,把全县干部队伍的主力引向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 |
39 |
关于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的意见 |
2014年9月上旬 |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
40 |
关于落实作风建设“六个严禁”的实施意见 |
江永办发[2014]19号 |
县纪委、县委办 |
||
注:因公出国(境),楼堂馆所建设,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管理等,按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执行。 |
来源:江永新闻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