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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57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圆“安居梦”

来源:江永分站 作者:何罗生 何春龙 编辑:redcloud 2017-12-11 1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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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何罗生 何春龙)“以前一家老少东搬下西搬下,居无定所,今天终于要有自己的新家了,心里特别高兴。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公开分房,真的公平、公正,而且分到的楼层还不错,我激动得一宿没睡。”8月21日,潇浦镇凤凰社区低保户王敏与县房产局住保办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永回路公租房B栋316的房门钥匙,笑逐颜开。今年,共57户低保困难家庭完成《公租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喜获新居。

  2017年我县配租的公租房源位于永回路共计57套,分配给57户低收入贫困家庭。这57户申请家庭都是经过社区初审、房产局复审及社区、房产局公示的“两审两公示”程序后,符合公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贫困家庭。

  保障性住房是解决弱势群体住房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为保证公租房分配公开、公平和公正,县房产局特邀请了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民政局及新闻媒体、行风评议监督员全程参与和监督。日前,在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和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象的监督下,县房产局对符合入住公租房条件的57户申请对象通过电脑随机摇号产生房号的方式进行公开分房。县公证部门对整个分配过程和结果予以公证监督。分配结果在县政府网及各社区进行公示。住户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缴纳押金后,就可以领到公租房钥匙,入住新房。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过程中,房产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防'关系房''腐败房',努力打造'阳光房'。”据县房产局负责人介绍,从项目规划选址、方案设计到建设监管,严格按程序招投标,做到阳光操作,同时把工程质量管理推向社会,经常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及低收入家庭代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监督。

  此次公租房的分配,是我县2010年以来第5次保障性住房分配。2008年以来,全县已建成并分配保障性保障性住房616套30593平方米,完成投资3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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