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永客户端讯(记者 蒋一田)近日,江永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县城南加油站开展错峰勤务。陈某全驾驶车辆湘MPxxx9号小型汽车,发现前方交警正在执勤,迅速弃车逃避检查。同车人陈某军随后从副驾驶转移至驾驶座位,驱车将车辆开走。执勤交警发现端倪后,立即拦截该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陈某军酒精含量达52毫克/100ML,达到酒后驾车的标准。而前司机陈某全吹气检测显示未达饮酒驾驶标准。
经核实,两人为堂兄弟关系,因中午在席间饮酒,两人侥幸以为中午交警不会查车,一个对自己的酒量过于自信,一个不相信自己的酒量。最终,陈某军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扣12分并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来源:江永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尹奋松